8.1 工作場所風險評估
對整個工作場所和所有車間都應做風險評估。工作場所風險評估應根據生產的變化持續更新。
應逐步削減風險來源(如降低噪音等級,改進機器安全性,使用安全操作規程和改善空氣質量等)來減少個人防護用品(PPE)的使用。
8.2 工傷事故和意外事件
應針對工傷事故和意外事件而建立和執行匯報、分析、跟進和處理的操作規程。
8.3 健康和安全培訓
在操作機器、設備或從事有潛在危險的作業前,所有員工都必須接受必要的足夠的安全培訓。培訓應按照法規和/或識別出的新需求進行更新。
入職培訓應包括日常工作中健康和安全的相關信息。應對該培訓進行描述,并確保相關記錄可以查閱。
8.4 機器和其它設備
為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用于生產和輔助生產的所有機器與設備都應能安全使用并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機器和其它設備如叉車、自動扶梯、自動門、起重機械/升降機等,都應按照法律要求經官方機構或其它經認證或授權的人員做技術檢驗并得到認證。
8.5 安全信息
應在風險區域張貼清晰可見的安全信息和/或警示標識。信息應描述風險或危害,以及如何最小化暴露程度,以明白易懂的方式(可使用圖片、圖形說明和/或用員工易懂的語言寫明)告知員工。
8.6 安全作業操作規程
應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旨在確保將與危險性作業相關的工傷和患病的風險降至最低。危險性作業指的是密閉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移動升降平臺或起重機械作業等。
8.7 安全隱患
應將有職業病隱患或其它有工傷事故風險的工作場所的危害降至最低。
工作場所危害包括但不限于電路板松動,廠內運輸,樓梯損毀,電線破損,未接地的機器設備,地板洞陷,貨物不當堆放等。
8.8 個人防護用品(PPE)
在任何有危害或潛在風險的工作區域,應為所有員工和訪客免費提供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保護服,并做好維護。
在需要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的場所設置清晰的提示標識.
8.9 急救設施
急救設施應配備充足,便于每棟建筑和每個樓層的所有班次員工取用; 貨車、火車和船只里也應配備急救設施,以便其操作人員取用。
急救設施應根據工廠規模、作業內容、活動范圍以及潛在的傷害風險來配備。
急救設施不能上鎖,存放位置應做好清晰標識;且確保在出現緊急情況時能容易快速地取得,應通過定期維護和檢查來確保其完備有效。
8.10 急救員
在工作期間的所有班次都應有足夠的受過急救培訓的人員,急救員應易于辨認/找到。
急救培訓應由持有資格證書的專業培訓師、醫生或護士進行。受訓過的急救員應至少每24個月內重新接受培訓,或依據法律要求實行。供應商應保留培訓記錄,包括參加者的姓名、培訓日期和培訓內容的簡介。
8.11 工作環境和人體工學
應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對工作場所的環境進行監控,包括但不限于對噪音、溫度、光線、空氣質量的監控,并保留其所要求的測量數據/報告。
高溫期間的室內工作場所可接受與戶外等同的溫度,但必須有棚頂遮蔽,避免曝曬。應實施和籌劃更多的措施來降低高溫對員工的影響,如增加休息頻次、提供適合的工作服、飲用水或電風扇等。
應對工作場所的人體工學進行評估。
應制定和執行書面的計劃方案來減少能導致永久性傷害的單一反復的作業和工位。
8.12 飲用水
應為所有員工免費提供潔凈的飲用水。飲水設施應進行適當的維護,并設置在距離工作區域合理的范圍內。
8.13 衛生設施和管理
應做好清潔衛生的管理,以保障員工工作環境的衛生與安全。
所有設施都應定期做好清潔與保養。
應有足夠數量的盥洗設施與廁所。
8.14 休息區域
應提供足夠多的區域供員工在工休期間休息和飲食。
應給員工提供適當的就餐場所。確保該場所的清潔衛生、環境良好并與生產環境如噪音、粉塵等隔離,且至少配有椅子/長凳和桌子。
8.15 酒精和藥品/毒品
應制定關于酒精和藥品/毒品政策,以防止員工的工作受到酒精、毒品或任何妨礙作業安全的物質的影響。應對該政策進行積極宣導,并得到所有員工的認同。
8.16 法律法規的符合性
以上章節未包括的所有適用的健康和安全問題包括分類、報告和官方機構的檢查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應被遵行。
在這些檢查以后如要求整改行動,應做好